上海宝贝

作者:卫慧一、遇 到 我 的 爱我叫倪可,朋友们都叫我CoCo(恰好活到90岁的法国名女人可可·夏奈尔CoCo·Chanel正是我心目中排名第二的偶像,第一当然是亨利·米勒喽)。每天早晨睁开眼睛,我就想能做点什么惹人注目的了不起的事,想象自己有朝一日如绚烂的烟花噼里啪啦升起在城市上空,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活理想,一种值得活下去的理由。这与我住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大有关系,上海终日飘着灰蒙蒙的雾霭,沉闷的流言,还有从十里洋场时期就沿袭下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时刻刺激着像我这般敏感骄傲的女孩,我对之既爱又恨。然而不管怎样,我还只有25岁,一年前出过一本不赚钱却带来某种声誉的小说集(有男性读者给我写信并寄色情照片),3个月前从一家杂志社辞去记者之职,现在我在一家叫绿蒂的咖啡店,穿着露腿迷你裙做女招待。在我上班的绿蒂咖啡馆,有一个颀长英俊的男孩子经常光顾,他喝着咖啡看着书一坐就是半天。我喜欢观察他细微的表情,他每一个动作,他似乎也知道我在观察他,但他从来不说话。直到有一天他递上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我爱你”,还有他的名字和住址。这个比我小1岁的属兔男孩以那种捉摸不定的美迷住了我,这种美来源于他对生命的疲惫,对爱情的渴念。尽管我们看上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野心勃勃,精力旺盛,世界在我眼里是个芬芳的水果,随时等待被咬上一口,而他沉默寡言,多愁善感,生活对于他仿佛是一只撒上砒霜的蛋糕,每吃一口就中毒愈深。但这种差异只能加深彼此的吸引,就像地球的北极和南极那样不可分离。我们迅速地堕入情网。认识不多久他就告诉我一个隐含在他家庭内部的秘密。他妈妈住在西班牙一个叫加达克斯的小镇上,和一个当地的男人同居并开着一家中餐馆,据说靠着卖龙虾和中国馄饨非常赚钱。而他的爸爸很早就死了,是去西班牙探亲不到一个月就突然死去的,死亡鉴定书上写着:“心肌梗塞”。死者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托运回来,他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矮个子的奶奶在机场哭得老泪纵横,像块湿抹布。“我奶奶认定这是一出谋杀,我爸从来没有心脏病,是我妈杀死了我爸,奶奶说我妈妈在那儿有了另外一个男人,和那男人一起同谋害死了丈夫。”名叫天天的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说,“你相信吗,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可能那是真的。不过我妈妈每年都给我寄很多钱,我一直靠这些钱生活。”他静静地看着我,这个离奇的故事一下子攫住了我,我天生就是那种容易被悲剧和阴谋打动的女孩。在复旦大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我就立下志向,做一名激动人心的小说家,凶兆、阴谋、溃疡、匕首、情欲、毒药、疯狂、月光都是我精心准备的字眼儿。我温柔而热切地看着他脆弱而美丽的五官,明白了他身上那种少见的沉郁从何而来。“死亡的阴影只会随着时间的递增层层加深,你现在的生活与破碎的往事永远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我把这意思跟他说了,他的眼睛突然湿了,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另一只手。“可我找到了你,我决定相信你,和你在一起。”他说,“不要只是对我好奇,也不要马上离开我。”我搬进了天天在城市西郊的住所,一套三居室的大公寓。他把房间布置得简洁舒适,沿墙放着一圈从IKEA买来的布沙发,还有一架施特劳斯牌钢琴,钢琴上方挂着他的自画像,他的脑袋看上去像刚从水里捞上来。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公寓周围那片居民区。几乎每条马路都坑坑洼洼,马路两边布满了丑陋的矮房子,生锈的广告牌,腐臭不堪的垃圾堆,还有一到下雨天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漏水的公用电话亭。从我的窗户看出去,看不到一棵绿色的树,漂亮的男人或女人,干净的天空,似乎也看不到未来。天天经常说,未来是一个陷阱,挖在大脑正中的地方。他在父亲死后曾一度患上失语症,然后在高一就退了学,现在他已在少年孤独中成长为一名虚无主义者。对外面世界本能的抗拒使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床上度过,他在床上看书、看影碟、抽烟、思考生与死、灵与肉的问题、打声讯电话、玩电脑游戏或者睡觉,剩下来的时间用来画画、陪我散步、吃饭、购物、逛书店和音像店,坐咖啡馆、去银行,需要钱的时候他去邮局用漂亮的蓝色信封给妈妈寄信。他很少去看奶奶,在他搬离奶奶家的时候,那儿正像一个不断散发腐烂气息的噩梦。奶奶沉浸在西班牙谋杀案的没完没了的谵妄症里,心碎了,脸青了,神灵不见了,可她一直没有死去,到现在奶奶还怒气冲冲地住在市中心的老洋房里,诅咒儿媳诅咒命运。星期六,天气晴朗,室温适宜,我在清晨8点半准时醒来,旁边的天天也睁开了眼睛。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开始静静地亲吻。清晨的吻温情脉脉,像小鱼在水里游动时的那种润滑。这是我们俩每天一开始必做的功课,也是我和天天之间惟一存在的性爱方式。他在性上存有很大障碍,我不太清楚这是否与他心理上所受的悲剧的暗示有关。记得第一次在床上抱住他,发现他的无助后我确实感到失望透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会继续与他相厮守。从大学开始我就被一种“性本论”影响了人生观,尽管现在已有所矫正。他进入不了我的身体,他沉默不语地看着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汗,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接触异性。在男性的世界中,性的正常与否几乎与他们的生命一样重要,这方面的任何残缺都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痛苦。他哭了,我也哭了。然后我们整夜都在亲吻、爱抚、喃喃低语。我很快喜欢上他甜蜜的吻和温柔的抚摸。吻在舌尖像冰淇淋一样化掉。他第一次让我知道亲吻也是有灵魂,有颜色的。他用小海豚般善良而挚爱的天性吸住了狂野女孩的心,而其他的,尖叫或爆发,虚荣心或性高潮,在一瞬间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了一种经典的爱情论语,“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干的感情,前者是情欲——感官享受,后者是爱情——相濡以沫。”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情景会发生在我身上,然而接下去发生的一连串事和出现的另一个男人却证实了这一点。9点钟,我们起床,他走进大大的浴缸,我抽着一天中第一根七星牌香烟,在小小的厨房里煮玉米粥、鸡蛋和牛奶。窗外一片金色阳光,夏天的早晨总是那么富有诗意,像一块融化的蜜糖。我全身放松,听着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你跟我去绿蒂吗?”我端着一大杯牛奶走进蒸气腾腾的浴室。他闭着眼睛,像鱼一样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CoCo,我有一个想法,”他轻声说。“什么想法?”我把牛奶递到他面前,他不用手接,凑过嘴吸了一小口。“你把咖啡馆里的工作辞掉好吗?”“那我能干什么?”“我们有足够的钱,不用总是出门挣钱,你可以写小说。”他的这个念头似乎酝酿已久,他希望我能写出一鸣惊人的小说把文坛震一震,现在书店里几乎没有值得一读的小说,到处是令人失望的虚假的故事。“好吧,”我说,“但不是现在,我还想再干段时间,在咖啡馆里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随便你好了。”他咕哝着,这是一句口头禅,表示他听之任之,再不想多说一句话。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我穿衣化妆,像清晨美女那样楚楚动人地在屋里走动着,最后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豹纹手袋。出门前,他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瞥了我一眼,“我会给你打电话。”他说。这是上班高峰期间的城市。各种车辆和行人交织在一起,像大峡谷里的激流那样流通、流动,夹杂着看不见的欲望数不清的秘密,迤逦向前,太阳照在街道上,街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地耸立于天地之间,是人类发明的疯狂产物,而日常生活的卑微像尘埃一样悬浮在空气里,组成工业时代千篇一律的主题。二、摩 登 都 市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你蛮可爱的,”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夜色温柔。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的爱的咽喉。凌晨3点,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三、我 有 一 个 梦我是这样一个人,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入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入店里行窃的假象。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相爱愈深,肉体愈痛。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有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四、引 诱 者马当娜邀请我们参加一个叫做“重回霞飞路”的怀旧派对,地点选择在位于淮海路与雁荡交叉口的大厦顶楼。30年代的霞飞路如今的淮海路,一向是海上旧梦的象征,在世纪末的后殖民情调里它和那些充斥着旗袍、月份牌、黄包车、爵士乐的岁月重又变得令人瞩目起来,像打在上海怀旧之心里的一个蝴蝶结。那天天天的精神并不好,但他还是陪我去了那里。我说过,很多场合我们俩连体婴儿一样,彼此互为影子。我们身穿预先做好的旗袍和长衫,走进大楼电梯。似乎有个声音在说,“请等一下。”天天用手扳住正在闭合的电梯门,我看见一个高个子的西方男人大踏步地走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CK香水味。淡得发紫的灯光暗暗地照在我们头上,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站在我两旁,指示灯依次显示爬升的楼层数,在寂静无语中一瞬间有种失重感。于是,我瞥见了高个子的男人脸上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神情,一种成熟的花花公子式的招牌。电梯门开的时候,一股声浪夹杂着烟草和体味迎面扑来,高个子男人用微笑示意,请我先走。我和天天穿过一块用泡沫塑料做成的霞飞路路标牌,撩起重重的丝绒幔帘,一转眼一个在昔日靡靡之音里舞动的艳妆海洋呈现在眼前。马当娜神采飞扬的脸像一种会发光的海底生物,带着一千伏的光芒走向我们。“我的宝贝,你们终于来了,噢,God,Mark,你好吗?”她对着我们身后的高个男人做了个媚态,“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从柏林来的Madk,这是天天和CoCo,我的好朋友,CoCo还是个作家。”马克礼貌地伸出手来,“你好。”他的手有很重的汗毛,温暖干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那种。天天已经自顾自地坐到一张柔软的沙发上抽烟,一双眼睛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马当娜称赞着我的黑缎旗袍,旗袍的胸襟上是一朵美得霸道的牡丹刺绣,这是在苏州的丝厂订做的。她又称赞马克身上的一袭古董西服很酷,这是一件从上海某资本家遗少的手里高价买来的小领口三粒扣西服,局部的色泽已经黯败,但这黯败里凭空藏着昔日贵族气。几个男女走过来,马当娜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阿Dick,这是老五和西西。”叫阿Dick的长发男孩子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8岁的样子,但却是上海小有名气的前卫画家,卡通人物也画得不错。当初马当娜就是被他送的一叠卡通漫画所打动的。他的天赋他的脏话他的孩子气混在一起,就足以能激发像马当娜那样女人的母性和热情。老五是玩卡丁车高手,他和穿西服扎领带反串男角的女友西西看上去蛮般配的,一对怪模怪样的小兔子。马克的目光在隐隐地向我这边扫来,他仿佛考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问我,“要不要跳舞?”我看看角落里的沙发,天天低着头在动手卷一个小烟卷,手边的塑料袋里装着几盎司hash,在他出现幽闭症前兆的时候他总会抽这些东西。我叹了口气,“我们跳舞吧。”我说。唱机的胶木唱片吱吱嘎嘎地放出金嗓子周璇的《四季歌》,于沙哑失真中居然还唱得人心颤悠悠的。马克仿佛对此情此景很是受用,微闭着眼睛,我看见天天也闭上眼睛,蜷缩在宽大的沙发里,喝红酒吸hash总让人犯困,我确信他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往往在人声嘈杂,幻影交错的场合,他更容易入睡。“你在走神。”马克突然用德语腔很重的英文说。“是吗?”我茫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睛在暗中闪闪发亮,像潜伏在灌木丛里的动物的眼睛,我惊诧于这双眼睛给我的奇异感觉。他浑身上下收拾得笔挺整洁,头发也上了足够的发蜡,总之看着像一把崭新的雨伞那样。所以那双不太老实的眼睛仿佛成了全身中心,所有的能量从那儿一泻而出。是的,白种人的眼睛。“我在看我的男朋友,”我说。“他好像睡着了。”他微微一笑。我被他的笑激起了好奇心,“很funny吗?”我问。“你是完美主义者吗?”他转而问。“不知道,我不是百分之百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问?”“是你跳舞时的感觉告诉我的。”他说,看起来是个敏感自信的人。我浮上一个略带讥讽的笑。音乐换成爵士,我们跳起狐步舞。四周是一片天鹅绒、丝绸、印花布,阴丹士林布交织成的复古之迷天迷地,渐渐地旋转成一种轻飘飘的快乐。等到曲终人散时,我发现那只沙发是空的,天天不见了,马当娜也不见了,问老五,老五说马当娜刚和阿Dick离开,而天天刚才还在沙发上。紧接着马克从洗手间出来向我们报告一个不算太坏的消息,天天倒在小便池边上,没有呕吐也没有流血,他好像在上厕所时突然睡着的,马克帮助我把天天弄到了楼下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马克说:“我送你们吧,你一个人不行的。”我看看昏睡不醒的天天,他很瘦,可一昏迷就重得像头小象。出租车在凌晨二点的街头飞驰,窗外是高楼、橱窗、霓虹、广告牌、一两个步履踉跄的行人,彻夜无眠的城市里总有什么在秘密地发生着,总有什么人会秘密地出现,一阵阵酒精味还有淡而坚定的CK香水味时不时飘进我的胸腔,我的大脑空空如也,身边的男人一个失去知觉,另一个静默无声,虽然没有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人行道上发粘的影子,和昏暗中陌生男人闪闪烁烁的注视。车很快到了我的住所,马克和我合力抱着天天上了楼梯,到了屋里。天天躺到床上,我为他盖上一床毯子,马克指着写字台说:“这是你工作的桌子吗?”我点点头,“对,我不会用电脑,事实上有人说会让人得皮肤病,也有人说电脑使人变得厌世,有洁癖,不想出门,不管怎么说……”我突然发现马克向我走过来,面带那种心不在焉但性感无比的笑容,“很高兴能认识你,我想以后能再见到你。”他用法国式亲吻轻轻亲着我两边的脸颊,然后道声晚安走了。我手里留着他的名片,上面写着他的公司地址电话,那是一家位于华山路上的德资跨国投资顾问公司。五、不 可 靠 的 男 人我对高个子的男人产生的好感,一小部分来自于虚荣(我个子不高,凑巧的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女人玛格丽特·杜拉斯和可可·夏奈尔也都是矮个女人),一大部分则来自于我对以前曾有过的某个矮个男人的极度恶感。那个男人身高不足5英尺半,长相平平,架一副劣质眼镜,是个伪基督教徒(以后的事实证明他更是一个邪教徒,摩尼教或太阳教之类的邪教徒)。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草地像厚厚的舌苔一样隔着裙子舔我的屁股和大腿,痒酥酥的。轻风拂面,他像被咒语迷惑住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至灿烂涅磐,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灵(可能我一辈子迷恋的男人首先是些渊博多学、才情勃发、胸有千千壑的人,我不能想象自己和一个不能说出10个成语。5个哲学典故,3个音乐家的男人谈恋爱),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性欲超人,喜欢在我身上验证黄色录像所提供的种种成人表演姿势,幻想坐在幽暗一角的沙发里偷窥我被一个没文化的木匠或管道工强奸。连我们坐高速公路上的巴士去拜访他父母时也不放过,他会一把拉开拉链,抓住我的手放在那里,他那东西就像流油的蜡烛一样遮人耳目地藏在一大份报纸后,兴奋难捺,一切都让人感到悲哀,失望透顶,甚至发出好莱坞最成功的小电影“BoogieNight”那样的恐怖之音。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连去报亭买份报纸都要说成是去找一个朋友喝茶),捞钱小丑(他居然大段大段抄袭别人文章写成一本洋洋大着在深圳出版),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想象的毛毛雨迷住了我的眼睛,我收回了我那被羞辱的感情,迅速离开他。“你不能就这样走!”他站在单身宿舍门口冲我的背影嚷嚷着。“因为你让我恶心。”我回敬他,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冰。对世上的男人不能轻信,妈妈们总在女儿第一次出门约会前教诲着女儿们,可在小女孩子的耳朵里变成唠叨絮语,只有一个女人真正用成熟的眼光去看待男人这另一半世界时,她才会看清楚自己所在的一个位置,看清摆在眼前的生活脉络。他往我的宿舍打电话,门卫房的宁波阿姨一遍遍地在扬声器里叫我的名字,“倪可,电话,电话,倪可”。后来我在父母家度过的每个周末成了噩梦的另一部分,他不停地往我父母家打电话,不找到我就绝不言败,甚至半夜3点都会响起恶作剧般的电话铃声,直到改掉电话号码。母亲在那一段时间对我彻底失望,她不想看我,连一眼也不想看,在她眼里我招惹到如此一个渣滓全拜自己所赐。我交友不慎,良莠不分,总而言之看错男友是身为女人最大的耻辱。我的前男友最疯狂的举动是在学校里在马路上在地铁站跟踪我,出乎人意地对着人群叫一声我的名字。他戴一副蹩脚墨镜,脸上横肉暴起,在我猛一扭头的时候会迅速躲到旁边的树后或商店里,做三流动作片里的替身演员实在再合适不过。那段时期我盼望有个穿警服的男人搂着我走路,警察是我那一刻最心仪渴望的男性角色,我的心跳声声像“SOS”。到杂志社上班后不久我终于借助记者所有的关系网,找了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个朋友,再通过区派出所,向我的前男友提出警告,他还没疯到与国家机器对抗。这事很快就过去了。事后我去拜访一个在青年中心做心理医生的朋友吴大维。“从此不再找矮个子男人了。”我坐在一把似乎有催眠作用的椅子上说,“他们连我的门也别想进我已经受够了。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坏女孩,至少对我妈妈而言,她总是那么容易受刺激,我除了叫她伤心再没给她别的什么。”他告诉我,我身上的女性气质与作家气质之间的冲突注定使我经常地陷入混乱,而艺术家多半有不轻的虚弱、依赖、矛盾、天真、受虐狂、自恋狂以及恋母情结等倾向。我的前男友正巧迎合了我身上诸多分裂气质,从依赖到受虐到自恋,而对母亲怀有的赎罪感将是我一生的情感主题之一。“对于一个人的身高,”大维清清嗓子,“我觉得身高的确会对人尤其是男人成年后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小个子男人往往会有比常人激烈的表现,比如他们更发奋地读书。更努力地赚钱,更渴望击败对手,另外他们更喜欢追漂亮女人,以求某种雄性证明。辛·潘(Sean·Penn)个子很矮是不是?但他却是好莱坞最伟大的演员之一,也是麦当娜曾经最爱的男人。尽管他总是把那位全球第一性感明星像只火鸡一样绑在椅子上尽情施虐。诸如此类的男士可以举出很多,他们令人难忘之极。”他坐在这间光线过分柔和的房间里思绪万千,因为经常对着病人充当上帝代言人般的角色,使他的脸看上去不甚真实。他的身体在皮椅上转来转去,不时放一两个闷屁,在室内不良的空气里,几盆巴西铁和龟背竹正长得郁郁葱葱,终年不败。“好吧,”我说,“当然一个人的爱情不能以身高来衡量,但不管怎样我想忘了这些。人一生有很多遗忘,对于我来说,经历得越不快的事就越能忘得快。”“所以你会成为不错的作家。作家用文字埋葬过去。”大维和气地说。六、芬 芳 的 夜天气越来越凉快,城市变成一大块透明的玻璃,南方的秋天是洁净而明朗的,在人的心里渗进了一层淡淡的爱意。在一个没有意外的下午,我接到马克的电话。当一声带着德国腔的问候在我耳边响起时,跳进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是,“一个高个子的西洋男人来了!”我们在电话里说着你好你好,天气真够舒服的,柏林这会儿比上海还凉快不过夏天的感觉也是值得怀念的。电话里谁都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天天在床上闭着眼睛在听我说话,我也知道电话那头的德国人为什么会打电话来。可这样的一种微妙局面就像一块渗了一点大麻的饼干一样,吃一点无所谓,再吃一点也无所谓,吃第三口的时候有一种令人生厌而又使你放纵的东西出现了。我,可能就是这样一种骨头发痒的女孩。最后马克说,“下星期五,在上海展览馆有一出德国前卫艺术展,你和你男朋友想来的话我可以寄请柬。”“那太好了,谢谢你。”“OK,下周见。”天天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我把电视的音量放小,这电视一天有20个小时在开着。最近我们都喜欢开着电视和影碟机上床,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暴力片红色背景下互相抚摸,在乌玛·瑟曼呻吟声和约翰·屈伏塔的枪声里一起入睡。我点上香烟,坐在沙发上想刚才那个电话。想那个高高的浑身香香的,脸上的笑坏坏的男人。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烦,他居然明目张胆地勾引一个有男友的女孩,而且他知道她和她的男友如水乳交融不可分离。于是一切可能沦落到性游戏的简单地步。我走到书桌前,像每日作业那样写着小说情节发展的最新一章,我写下了有关马克出现的偶然性和我生命中某些故事的必然性。我的种种预感埋伏在小说里,也随着我永不能回头的脚步一一消解。晚上,马当娜和阿Dick不请自来,隔着门就能听到马当娜的声音从几层楼梯下传来。他们打着一只迷你小手电,差点忘了我们住几层楼,只好一路叫上来。两个人在暗中都戴着一副小墨镜,走得磕磕绊绊的。“天啊,怪不得我一直都觉得光线不足,刚才开车的时候还差一点撞上人家自行车。”马当娜一边笑一边取下墨镜,“怎么都忘了还戴着这个啊?”阿Dick手里提着几罐可乐,啤酒,穿着Esprit黑色毛衫,看上去苍白而漂亮。他们一进来就打破了屋内的安静,天天不得不放下手里的一本英文杂志,这杂志以提供无数智力游戏出名。天天最爱玩的是算术和填字。“我们本来想开车随便兜兜,结果兜到这儿来了,就上来了。我包里有张影碟,不过吃不准好不好看。”她对着屋子四周转了转眼睛,“要不要打麻将?四个人刚好一桌。”“我们没有麻将。”天天赶紧说。“我车里有啊,”马当娜一斜眼,笑着对阿Dick说,“阿Dick可以去拿的。”“算了,还是聊天吧。”阿Dick伸出细长的手指,撩撩头发,似乎有点轻微的烦躁。“不妨碍你写东西吧?”他的脸对着我。“没事,”我把一张MONO放进唱机,伤感、潮湿、冶丽的女声在法国旧式电影音乐般的背景中慢慢浮现出来。沙发很舒服,灯光适宜,厨房里摆满了红酒和香肠,渐渐地大家都喜欢上这种感觉,话题在真真假假的传闻和似是而非的评议中绕来绕去。“这城市真的好小,一拨人全在这圈子里了。”马当娜说,她说的圈子由真伪艺术家、外国人、无业游民、大小演艺明星。时髦产业的私营业主、真假另类、新青年组成。这圈子游移于公众的视线内外,若隐若现,却始终占据了城市时尚生活的绝对部分。他们像吃着欲望和秘密存在的漂亮小虫子,肚子上能发出蓝色而蛊惑的光。一种能迅速对城市文化和狂欢生活做出感应的光。“我曾经一连三夜在不同的地方遇见同一些面孔,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我说。“昨天晚上在Paulaner我碰到马克,他说下个月有个德国画展,”马当娜突然插话,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看她,又看看天天,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他打过电话来,说到时会给我们寄请柬。”“又是老一套,又是一些老面孔啦,”阿Dick说,“大家都是partyanimal,派对动物。”阿Dick说。他喝着酒,迷人的脸越喝越白。“我不喜欢这些,”天天开始动手往一个烟斗里塞hash,“这圈子里的人比较浮华比较肤浅。有些人到了最后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了。”“不会吧。”马当娜说。“上海是座寻欢作乐的城市。”我说。“这是你的小说主题吗?”阿Dick好奇地问。“CoCo,念一念你写的东西吧。”天天说,双目发亮地看着我,这是使他倍感安慰和愉快的时刻,写作进入我们的共同生活后它就不再单纯是写作了,它与无法碰触的爱欲有关,与忠贞有关,与我们俩谁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关。大家显出愉快的表情,一只装着hash的烟斗,几瓶酒和一叠小说稿轮流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七、我 们 的 一 天只有太阳没有树叶,我们一天到晚留在房间里,我们不朝窗户外多看一眼,不打一个呵欠,浴室的洗衣机里塞满了发硬的袜子,不洁的床单,天天向来反对请钟点工或保姆做家务,因为不喜欢陌生人在他的私人空间走来走去,还要碰他的内衣,烟缸或拖鞋,可是我们越来越懒,最好是一日三餐都不用吃了。“只要一天摄取2790千卡的热量、1214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1094毫克的钙,就行了。”天天说着,晃晃手里抓着的好几瓶药丸,依他的看法,这些绿色,白色、淡黄色现代科技生物制品足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为了增加口感,还可以与果汁、酸奶等调和在一起吃。”天天认真地说。我相信他说的话句句是实话,可那样肯定会吃出神经病的,吃到人厌世。我宁可天天叫小四川的外卖来吃。尽管那又贵又不好吃。天天像工头一样督促着我写作。他则在另一个房间不停地画画,他画些小豹子,变形的人脸,金鱼缸……渐渐地他从超市买了很多宜而爽内衣裤,用丙烯颜料直接画在上面。吃完饭,我们互相展示作品给对方看,我给他念我的小说片断,其中被我删掉的一段使他哈哈大笑,那是一段“一个女病人与男心理医师的对话”:“我讨厌我丈夫,他像头猪。”“在床上还是在床下?”“他没有脑袋,只想乱搞。相信连一只草地上的母羊都不会放过,总有一天我会控制不了自己,我会阉了他,像7年前美国弗吉尼亚州那起着名阉夫案的女主角罗瑞娜(LorenaBobbit)一样。”“你真的这么想吗?”“老天,男人都是这么自以为是!在你们眼里女人成了什么?逆来顺受的漂亮玩具吗?看来分析家也解决不了问题,钱花在白痴身上。”“你说什么?”“你有真知灼见吗?我可再也受不了愚弄了。”“如果你觉得我不行,大可请便!出去的时候请顺手关门。”“哦,我受不了了,都是猪!”她狂叫着跑出去了。“这样的对话可真够低俗的,一出闹剧。”天天笑着说,“但很好笑。”我试着把天天画的一件白色T恤穿上身,一只卡通大脸猫,看上去很不错,不少内裤上有月亮、嘴唇、眼睛、太阳、美女的造型画。沙发上足足堆了几十套这样的手工品。“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卖掉这些作品。”我说。“你觉得会有人喜欢吗?”“试试看吧,反正很有意思,卖不掉就送朋友。”天天怕难为情,不敢去大街上兜售。我们选择去附近的华师大校园。校园里的感觉挺好的,清新、多绿、整洁。总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幻觉,当然这只是幻觉,象牙塔也有对外的窗口,不少学生佩有BP机和手机,在外面打工,特别是不少女大学生从事某种暖昧的职业,她们出售青春和智慧换取物质的快乐。当我还在复旦读书的时候社会形势还没发展得这么快,顶多在相辉堂看一回女大学生模特队在台上搔首弄姿地走一走,而且那时候复旦和大多数高校一样还没有真正设立自己的电子网络。我们挑了操场边的一条小杂货店林立的路边做生意。正逢吃晚饭时间,学生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好奇地看着我们,也有人蹲下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们的货物,问价钱。一切都由我来应答,天天始终保持着沉默。“T恤60,内裤40。”“太贵啦!”他们说,毫不客气地砍价。我不让步,因为过低的价钱是对天天艺术劳动的不尊重。天色暗了,学生骑着车去教室上夜自习,操场上已没有人打球了。“我肚子很饿,”天天低声说,“要不算了,回家吧。”“再等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巧克力给他,自己点了一颗烟,“等10分钟看看。”这时,一个长得像乔治·迈克尔的黑皮肤美男子搂着一个戴眼镜的白人姑娘走过来,“Hello,艺术内衣,非常便宜。”我用英语向他招呼,在羞涩的天天身边我必须得大胆而自信,尽管小时候妈妈让我去面包店买块面包,都会让我紧张,攥钱的小手里全是汗。“是你们自己画的吗?”白人女孩看着我们的商品微笑起来,“真的很可爱。”她声音圆润动人,眼睛里有种聪明的东西,“是我男朋友画的。”我指指天天。“他画得很好,有点像莫里迪格阿尼,或者马蒂斯。”女孩说。天天高兴地看着她,“谢谢你。”他说,然后对我耳语,“便宜点卖给她吧。这女老外挺好的。”我假装没听见,甜蜜地对着这一对黑白留学生情侣笑。“莫亚,你觉得呢?——我想全买下来。”女孩说着开始拿钱包,叫莫亚的男人黑黑的脸上有种威风凛凛的酋长风范,可能来自于非洲某地区。他体贴地搂着女孩,“我来吧。”他也拿出一叠百元人民币,白人女孩坚持自己付费,临走前她微笑着说,“谢谢,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你们。”近一千元钱到了手,天天跳起来,抱住我亲了一口,惊奇而兴奋地说,“我居然也能赚钱,以前我不知道。”“对啊,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只要愿意,你能做成功很多事情的。”我鼓励他。我们在附近的餐馆吃饭,胃口奇好,甚至还在音响效果低劣的卡拉OK包厢里唱英文情歌。“亲爱的,如果你迷失了方向,有我在你身边,亲爱的,如果你害怕了受伤了,有我在你身边……”一首老老的苏格兰歌谣。八、离 婚 的 表 姐我的父母都打过电话来,他们终于向我投降了,中国的父母很容易在一份儿女情面前就范。电话里他们的语气竭力显得温和而不失原则,他们问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麻烦,当听说没人做家务时,妈妈甚至愿意过来帮忙。我劝他们,“多关心你们自己,多出去玩玩吧,等爸爸学校放了假,就可以去外地看看风景散散心。”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可能就在中年以后,能看清脚下的路了。也能参透很多道理,我希望他们可以变得没心没肺,别那样牵挂我。这样就能有很多自己的快乐。在电话里妈妈还告诉我一个消息,表姐朱砂刚刚离了婚,从原先的住所搬出来,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就住在我家里,刚好我那张床也空着。再加上她在公司里做得也不是很开心,所以最近她的心情不太好,如果我有空,陪陪她,和她聊聊吧。我微微有些吃惊。朱砂离婚了?朱砂是个举止端庄的淑女,比我大4岁,从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毕业后,与同班的男同学结了婚,在一家德国人开的商行里做事,她一直不喜欢别人以“白领丽人”这个词称呼她,她某些地方的不媚俗颇对我的胃口,虽然我们性情各异,志向不同,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彼此的好感。记得小时候我的父母就一直鼓励我向朱砂学习,她在年纪小小的时候就已崭露头角,手臂上别三条杠,考试成绩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样样都行,她的一张作天真微笑状的照片还被南京路上的上海照相馆天天地贴在玻璃橱窗上,引得不少熟人朋友同学去看。那时我很嫉妒我的这位表姐,有一次过六一节的时候我偷偷把钢笔里的蓝墨水滴在她的白色乔其纱裙子上,结果她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上表演“五朵小花”的时候出尽洋相,一下台她就气哭了。谁也不知道那是我干的,看到她难过的样子一开始我想笑,可后来我也有些难过起来。其实她平时对我蛮好的,教我做算术,分棒棒糖给我吃,过马路时总拉着我的手。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还记得她结婚的时候,我还在复旦读书。那一天本来阳光灿烂,当新人在丁香花园的草地上拍录像留念的时候,天上突降大雨,朱砂披着被淋湿的婚纱的样子特别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她脸上那氤氲的微笑,湿的黑的鬈发,白色的被雨粘上一丝颓败气息的纱裙,一切仿佛有种奇怪的脆弱的难以言传的美。她的丈夫李明伟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他高大白皙,戴一副银边眼镜,在德国领事馆做过一段时间的翻译,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已在一家德国商会做一份金融快报的编辑。他不善言辞,但彬彬有礼,嘴角总挂着安静而冷淡的笑纹。我曾经以为有那样的表情的男人虽然不适合做情人,但很适合做丈夫。想不到她这么突然地离了婚,又为这个城市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增加了一个小数点。我跟表姐朱砂通了个电话,她的声音果然带着十分明显的阴郁,手机的效果也不十分好,听上去像在沙沙地下冷雨。我问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她说在出租车上,等一下就要到温莎堡了。那是一个很受白领女性钟爱的女子健身中心。“你来吗?”她问我,“可以一起做体操。”我想了一想,“不,我不做体操,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话。”穿过一个走道,在一个房间里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女人穿紧身服,在一个俄罗斯教练的指挥下扮“小天鹅”跳业余芭蕾。在另一个房间,在一堆器械中我看到我的表姐在汗涔涔地跑步。她的身段一直都很好,现在则略微偏瘦。嗨,她扬扬手。“每天都来这里吗?”我问。“对,特别是最近。”她边跑边说。“小心健美过度,浑身硬邦邦的,这比离婚还可怕。”我开玩笑。她不说话,很快地跑步,脸上都是汗。“停下来歇歇吧,别晃来晃去了,我看了都头晕。”我说。她递给我一瓶水,自己也开了一瓶。我们坐在一边的台阶上,她仔细地看了我一眼,“你越来越漂亮,小时候不好看的女孩大了都好看。”她试图说俏皮话。“有爱情的女孩就好看。”我说,“你跟李明伟到底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居然虐待你。”她沉默,仿佛不再想提过去的事。然后她慢慢地也很简单地说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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